各县(区)住建委(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8]2191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18]192号)、《蚌埠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流程》(蚌人社才 [2012]20号)、《关于印发<蚌埠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人社 [2011]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类(含中直驻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蚌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市外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建设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对象为:市直单位、我市驻外建筑等行业企业以及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今年蚌埠市申报建设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继续按照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文件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2、申报高级工程师程序: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8]2191号)文件执行。
3、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程序:按照本文件执行。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继续执行面试答辩加评审的方法,申报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知识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职称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照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
5、非国有职称和社会化职称的衔接。从今年起,我省不再开展非国有职称的评审工作。以前通过非国有等各类非社会化评审途径取得的职称,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6、职称认定。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建设工程系列专技人员均须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不再开展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工作;2018年前已经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且符合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可直接参加评审。
7、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要求,2016年之前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总学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今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学习需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提供的5个专题中任选2个专题学习。专业科目学习需为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培训。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职称。持非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申报社会化职称的申报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且符合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申报人员,需从今年起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8、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和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9、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参照省住建厅(建人函[2018]2191号)文件规定面试1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社保证明。
3、企业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018年度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填写内容须打印,中、初级15份,须用A3纸复印后盖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栏目要求打印,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6、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并提交电子文档。
7、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请到安徽省政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或学信网验证,提供验证材料)。
8、提交经市(县、区)人社局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奖励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原件,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比如:奖励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规划设计图、施工图、建筑图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各1份。
11、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2、申报中、初级需交1寸、2寸照片各1张。与评审表中电子档照片要同底。
13、申报材料请按照“蚌埠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列出的目录顺序上报,目录表贴于档案袋上,便于评委评审。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2018年度蚌埠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材料、委属各单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及补办遗失资格证书材料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报送地点:市住建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吴斌。
2、申报要求:
抓好申报人员公示,严肃职称工作纪律。各单位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要严格按照蚌人职[2011]40号、蚌人职[2012]20号及市住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由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如实填写公示范围、内容、时间、结果,否则不予受理。对面试答辩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没收申报人有关证书材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申报。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以上所提到的文件及表格均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资质职称”栏目中或蚌埠市建设工程职称群中下载。
2018年
9月3日
抄送:市人社局专技科 |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发 |
附件1 编号:
蚌埠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主管部门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
手机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件数 |
备注 |
1 |
主管部门委托函 |
1份 |
|
2 |
2018年度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15份 |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照片格式为电子档) |
1份 |
|
4 |
论文原件及电子档 |
|
|
5 |
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证明 |
各1份 |
|
6 |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
1份 |
|
7 |
奖励证书及业绩证明原件 |
|
|
8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1份 |
|
9 |
单位公示证明 |
1份 |
|
10 |
事业单位的《评审计划审批表》 |
1份 |
|
备注:申报专业填写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等。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A4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
三、此表须A4纸正反面打印。
基本情况
姓名 |
现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一寸彩色
照片处 电子档 |
曾用名 |
|
出生年月 |
|
出 生 地 |
|
工资级别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身体状况 |
|
政治面貌 |
|
任何党政职务 |
|
何时参加何种外语考试 |
|
考试结果 |
|
何 时 参 加 职 称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
|
考核结果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 |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入学至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
|
|
|
|
|
|
|
|
|
|
|
|
|
|
参加何学术团休任何职 |
|
注: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审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2.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作简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
|
|
|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
(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
|
|
|
注:1.“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一栏,主要填写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以及名次排序。
2.“完成情况及效益”,主要填社会及经济效益,要有数量概念。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学术
会议交流及获奖情况 |
合(独)著、译著 |
|
|
|
|
注:1.出版著作、论文要填写书名、书号或刊号、出版社名称、卷/期数、栏目、页码等。
2.合著要填写自己的名次和独立完成数量。
3.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要注明学术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文章交流的层次及获奖情况。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 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
|
|
|
|
|
|
|
|
|
|
|
|
|
答
辩
情
况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任 职 考 核 情 况
时 间 |
考 核 结 果 |
类型(年度或任期)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公示情况
时 间:(一般七天,不含节假日)
地 点:
内 容:
结 果:无异议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意 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县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市、厅(局)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评
审
组
织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
赞成人数 |
|
反对人数 |
|
主任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人
社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申报 专业 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主要工作简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
单位 |
|
现任
职务 |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
|
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
|
|
|
|
|
|
|
|
|
|
|
|
|
|
|
|
|
外语考试结果 |
|
计算机考试结果 |
|
任期考核
结果 |
|
申报业绩条件 |
(请填写符合哪个文件,业绩条件第几款,第几条的具体内容
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
继续教育情况 |
|
公示情况 |
|
是否破格 |
|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业 务 工 作 实 绩 |
按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模式填写 |
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A3纸打印,每人一式15份,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附件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5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 位 (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6
蚌埠市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A4纸正反面打印)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格式为电子档) |
|
学 历 |
|
是否全日 |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毕业时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专业工作年限 |
|
认定专业资格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工 作 简 历 |
|
|
|
单 位 公 示 情 况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结 果: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区)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县(区)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市人社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二份 |
|